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包括武汉市东西湖区城乡建设局、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武汉市东西湖区园林和林业局、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武汉市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点项目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武汉市金银湖公园管理处等6家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是6家单位预算合并后增加原园林局一辆执法车费用。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是2018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因此2019年不再安排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