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 鄂安办〔2021〕4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省安委办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30 发布日期 2021-09-02

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09:30 字号:[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1-8月份,我省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5起,死亡7人。8月22日,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阳志达海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污水池清淤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近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认知不清,部分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高发势头,扎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有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决定在农业农村、环保、市政、工程建设、物流运输、燃气、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和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促进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有限空间作业突出安全问题,有效提升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水平,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

农业农村、环保、市政、工程建设、物流运输、燃气、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地窖、化粪池、沼气池、污水池(井)、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酱菜池、发酵池、垃圾站、粮仓、料仓、贮罐、反应塔(釜)等重点场所的有限空间作业。

三、整治时间和内容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底。

(二)整治内容。

1.各级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情况。各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是否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的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是否承担起本地区和所分管行业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的责任;是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对重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是否对重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解决。

2.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是否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有效查处;是否开展了宣传教育培训。

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了安全培训;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审批作业;是否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配齐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应急救援装备;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要全力扭转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的局面,强化督查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要督促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和管理单位从严落实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全面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二)强化科普教育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要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科普教育宣传工程。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大科普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常识,加大典型有限空间事故经验教训、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

(三)强化执法和问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有限空间作业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现有限空间作业监督执法常态化,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厉问责。

请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施双喜,王建。联系方式:63962223,87363023,邮箱:593429316@qq.com。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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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鄂安办〔2021〕4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省安委办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30
发布日期 2021-09-02

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09:3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1-8月份,我省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5起,死亡7人。8月22日,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阳志达海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污水池清淤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近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认知不清,部分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高发势头,扎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有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决定在农业农村、环保、市政、工程建设、物流运输、燃气、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和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促进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有限空间作业突出安全问题,有效提升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水平,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

农业农村、环保、市政、工程建设、物流运输、燃气、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地窖、化粪池、沼气池、污水池(井)、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酱菜池、发酵池、垃圾站、粮仓、料仓、贮罐、反应塔(釜)等重点场所的有限空间作业。

三、整治时间和内容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底。

(二)整治内容。

1.各级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情况。各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是否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的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是否承担起本地区和所分管行业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的责任;是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对重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是否对重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解决。

2.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是否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有效查处;是否开展了宣传教育培训。

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了安全培训;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审批作业;是否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配齐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应急救援装备;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要全力扭转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的局面,强化督查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要督促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和管理单位从严落实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全面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二)强化科普教育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要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科普教育宣传工程。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大科普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常识,加大典型有限空间事故经验教训、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

(三)强化执法和问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有限空间作业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现有限空间作业监督执法常态化,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厉问责。

请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施双喜,王建。联系方式:63962223,87363023,邮箱:593429316@qq.com。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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