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 武卫〔2020〕6号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等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01 发布日期 2020-12-01

关于印发武汉市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1 09:25 字号:[ ]

各区卫生健康局、宣传部、政法委、网信办、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国卫疾控发〔2019〕54号)和《湖北省遏制艾滋病传播行动计划(2020-2022年)》(鄂卫通〔2020〕23号),深入推进我市艾滋病防控工作,切实解决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遏制艾滋病经性传播上升势头,持续将我市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局联合制定了《武汉市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           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

中共武汉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武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科技局

武汉市公安局 武汉市民政局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文化局

2020年9月17日

武汉市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为深入推进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根据《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国卫疾控发〔2019〕54号)和《湖北省遏制艾滋病传播行动计划(2020-2022年)》(鄂卫通〔2020〕23号)有关要求,结合《健康武汉“2035”规划》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强化政府、部门和单位防治责任,夯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增强大众防治意识,巩固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有效遏制艾滋病经性传播上升势头,继续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持续将我市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二)具体指标

1.居民、流动人口、老年人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艾滋病感染者权利与义务知晓率达95%以上。

2.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艾滋病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均达到9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020年和2022年分别下降到4%以下和2%以下。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皮肤性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妇产科等重点科室性病就诊者艾滋病检测率达90%以上。

4.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和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治疗成功率2020年和2022年分别达90%以上和95%以上。

5.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案件100%立案侦查,对抓获的涉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100%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100%进行重点管理和抗病毒治疗。

6.普通中学、中等职业院校100%开设包括艾滋病防治知识在内的性健康教育课程。

7.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13%以下。

二、策略措施

(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防艾委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

1.增强大众健康意识,针对不同人群突出警示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公序良俗,大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各成员单位分别对老年人、青年人、流动人口、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根据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特点,利用短视频、动画、漫画和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和可接受性强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突出艾滋病的严重危害和有效防治措施,倡导社会关爱艾滋病感染者,保护隐私反对歧视。

2.整合新媒体与主流媒体宣传,提升宣教效果。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加强特色鲜明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防治艾滋病主题宣传活动。武汉广播电视台、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加强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卫生健康部门每年至少公布1次艾滋病疫情和防治工作情况。

3.强化场所宣传,提高宣传效果。民政部门发挥居(村)民委员会作用,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进社区(村)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在地铁、公交、机场、车站等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宣传纳入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培训内容,并在流动人员密集场所和用工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促进性健康知识和艾滋病防治知识进工地、进厂矿。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候诊大厅、性病诊疗相关科室采取电子动画、展板、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

4.加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健康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警示性教育和法制宣传,突出疫情特点、危害严重性和有效防治措施等内容。继续加强12320公共卫生服务热线工作职能,解答市民关切问题。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

(二)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文化旅游、公安、司法、药品监管、财政等部门参与。

1.安全套推广使用实现全覆盖。在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和高校增设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通过微信扫码等方式领取。每个高校至少配备1台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到2020年和2022年,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覆盖率分别达80%和90%;在宾馆等公共场所实现安全套摆放全覆盖。

2.创新干预策略,强化综合干预。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广、动员检测、艾滋病性病诊疗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转介等综合干预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规模估计、行为状况评估及自我风险评估,实施线上和线下综合检测干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定向精准推送艾滋病防治知识和信息。探索娱乐场所涉性服务人员艾滋病干预新模式,利用新媒体对流动暗娼、老年暗娼及嫖客开展艾滋病检测干预。在市金银潭医院试点基础上,逐步在其它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推广艾滋病暴露后药物预防措施,积极探索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暴露前药物预防试点工作。

3.加强重点干预,提高干预效果。卫生健康部门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全面实施健康教育、检测治疗和生育指导等防治措施。对性病就诊者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对艾滋病感染者、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自愿咨询检测人员开展性病筛查,并对性病患者进行规范治疗。对艾滋病感染者开展健康及行为状况评估,提供针对性随访干预服务。

4.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利用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和市、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检测、干预、宣传教育和感染者关怀等工作,到2022年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组织不少于5个。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强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

(三)艾滋病扩大检测与治疗工程。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财政、民政、公安、药品监管等部门参与。

1.完善检测策略,扩大检测覆盖面。健全全市艾滋病检测网络,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初筛实验室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检测点覆盖率达到95%以上。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皮肤性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妇产科等重点科室,为性病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咨询服务。每年向社会更新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机构信息,向求询者提供方便快速的检测服务,做好检测前后咨询。建立全市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微信公众号,将全市自愿咨询检测门诊信息、预约检测等纳入公众号。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着力开展老年人群、流动人口、青年学生等艾滋病重点人群的检测。

2.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扩大溯源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及溯源调查工作,对感染者进行面对面结果告知,明确责任与权利,督促其及时将感染状况告知其配偶或有性关系者并主动采取预防措施,积极动员感染者配偶或有性关系者进行艾滋病检测。

3.统筹治疗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在市金银潭医院等定点医院推广检测咨询、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和艾滋病远程医疗。进一步加强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能力建设,原则要求各区设置一个区级定点医院,各定点医院须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门诊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市艾滋病诊疗质量管理中心加强质量控制和督导评估。建立由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人员组成市级艾滋病防治专家组,进一步提高检测和治疗服务质量。

(四)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由政法部门牵头,宣传、网信、经信、公安、司法、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参与。

1.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社会管理。政法部门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应对艾滋病相关重大突发事件。公安等部门结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处理涉及艾滋病传播危险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责令相关经营场所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证照,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公安、司法、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抓获的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加强重点管理并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

2.加强传统毒品和合成毒品等物质管控。公安、司法、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维持治疗无缝衔接工作机制。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作为依法处置和管理吸毒人员的重要措施,纳入禁毒工作监测和艾滋病防治工作考评内容。卫生健康、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密切监测药物滥用情况,依法查处危害健康的非法催情剂等,及时将易促进艾滋病传播的滥用物质纳入毒品管控范围,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3.加强不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清理。宣传、网信、经信、公安等部门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属地管理和全流程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将监管措施落实到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发布艾滋病风险提示和健康教育信息。结合“净网”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个人,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五)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妇幼保健院、综合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和民政部门参与。

1.加强早诊早治,落实综合干预措施。加强感染艾滋病育龄妇女健康管理和指导,及时发现孕情并尽早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在全市鼓励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健康检查,推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关口前移。对所有孕妇在首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三项检测。

2.完善工作流程,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建立艾滋病单阳家庭生育咨询门诊,为单阳家庭提供健康生育咨询服务。规范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加强感染艾滋病孕产妇病毒载量检测和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和随访工作。

3.积极推动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在2022年下降到2%以下的消除标准,为申请消除母婴传播认证奠定基础。

(六)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由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健康、宣传、网信、共青团等部门参与。

1.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合作。教育、卫生健康、共青团等部门要坚持立德树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协同推进学生艾滋病防控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落实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会商机制,每年至少通报2次学生艾滋病疫情。将学校落实预防艾滋病教育情况纳入教育和卫生工作检查内容。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要落实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2.整合教学资源,加强性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要整合预防艾滋病、禁毒、性与生殖健康等综合知识教育资源,开展性道德、性责任、拒绝不安全性行为、拒绝毒品等教育。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利用学校医务室、心理辅导室开展性生理、性心理咨询服务。通过《生命安全》等课程和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确保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预防艾滋病教育时间。

3.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落实预防艾滋病教学任务。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在新生入学体检中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每学年开设不少于1课时的艾滋病防治专题教育讲座。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安排课时、确定学分,利用专业机构开发的艾滋病、性与健康等网络资源,开展大学生艾滋病防治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外国留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4.创新工作模式,开展宣教、检测及干预一体化综合干预模式。学校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学生志愿者等作用,将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志愿活动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和学生实践活动内容,在资金、场所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扩大学校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布局范围,开展大学生预防艾滋病自助检测试点,探索建立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自助检测和预防干预的综合防控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对本辖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督办作用。上述六项工程的牵头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方案,各参与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

(二)加强经费保障。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根据艾滋病防控工作需要,按规定保障相关经费。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和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待遇,并在工资绩效、评先评优等方面适当倾斜。广泛动员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

(三)加强示范引领。以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为抓手,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推广应用艾滋病防控新技术,加强艾滋病防治区域间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建设国家级城市型示范区。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区政府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并将督查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的协调落实,定期通报各区、各单位工作进展,并于2022年底前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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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武卫〔2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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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等
效力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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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12-01

关于印发武汉市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1 09:25

各区卫生健康局、宣传部、政法委、网信办、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国卫疾控发〔2019〕54号)和《湖北省遏制艾滋病传播行动计划(2020-2022年)》(鄂卫通〔2020〕23号),深入推进我市艾滋病防控工作,切实解决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遏制艾滋病经性传播上升势头,持续将我市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局联合制定了《武汉市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           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

中共武汉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武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科技局

武汉市公安局 武汉市民政局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文化局

2020年9月17日

武汉市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为深入推进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根据《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国卫疾控发〔2019〕54号)和《湖北省遏制艾滋病传播行动计划(2020-2022年)》(鄂卫通〔2020〕23号)有关要求,结合《健康武汉“2035”规划》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强化政府、部门和单位防治责任,夯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增强大众防治意识,巩固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有效遏制艾滋病经性传播上升势头,继续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持续将我市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二)具体指标

1.居民、流动人口、老年人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艾滋病感染者权利与义务知晓率达95%以上。

2.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艾滋病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均达到9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020年和2022年分别下降到4%以下和2%以下。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皮肤性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妇产科等重点科室性病就诊者艾滋病检测率达90%以上。

4.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和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治疗成功率2020年和2022年分别达90%以上和95%以上。

5.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案件100%立案侦查,对抓获的涉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100%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100%进行重点管理和抗病毒治疗。

6.普通中学、中等职业院校100%开设包括艾滋病防治知识在内的性健康教育课程。

7.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13%以下。

二、策略措施

(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防艾委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

1.增强大众健康意识,针对不同人群突出警示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公序良俗,大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各成员单位分别对老年人、青年人、流动人口、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根据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特点,利用短视频、动画、漫画和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和可接受性强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突出艾滋病的严重危害和有效防治措施,倡导社会关爱艾滋病感染者,保护隐私反对歧视。

2.整合新媒体与主流媒体宣传,提升宣教效果。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加强特色鲜明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防治艾滋病主题宣传活动。武汉广播电视台、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加强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卫生健康部门每年至少公布1次艾滋病疫情和防治工作情况。

3.强化场所宣传,提高宣传效果。民政部门发挥居(村)民委员会作用,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进社区(村)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在地铁、公交、机场、车站等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宣传纳入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培训内容,并在流动人员密集场所和用工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促进性健康知识和艾滋病防治知识进工地、进厂矿。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候诊大厅、性病诊疗相关科室采取电子动画、展板、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

4.加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健康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警示性教育和法制宣传,突出疫情特点、危害严重性和有效防治措施等内容。继续加强12320公共卫生服务热线工作职能,解答市民关切问题。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

(二)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文化旅游、公安、司法、药品监管、财政等部门参与。

1.安全套推广使用实现全覆盖。在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和高校增设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通过微信扫码等方式领取。每个高校至少配备1台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到2020年和2022年,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覆盖率分别达80%和90%;在宾馆等公共场所实现安全套摆放全覆盖。

2.创新干预策略,强化综合干预。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广、动员检测、艾滋病性病诊疗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转介等综合干预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规模估计、行为状况评估及自我风险评估,实施线上和线下综合检测干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定向精准推送艾滋病防治知识和信息。探索娱乐场所涉性服务人员艾滋病干预新模式,利用新媒体对流动暗娼、老年暗娼及嫖客开展艾滋病检测干预。在市金银潭医院试点基础上,逐步在其它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推广艾滋病暴露后药物预防措施,积极探索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暴露前药物预防试点工作。

3.加强重点干预,提高干预效果。卫生健康部门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全面实施健康教育、检测治疗和生育指导等防治措施。对性病就诊者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对艾滋病感染者、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自愿咨询检测人员开展性病筛查,并对性病患者进行规范治疗。对艾滋病感染者开展健康及行为状况评估,提供针对性随访干预服务。

4.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利用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和市、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检测、干预、宣传教育和感染者关怀等工作,到2022年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组织不少于5个。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强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

(三)艾滋病扩大检测与治疗工程。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财政、民政、公安、药品监管等部门参与。

1.完善检测策略,扩大检测覆盖面。健全全市艾滋病检测网络,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初筛实验室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检测点覆盖率达到95%以上。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皮肤性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妇产科等重点科室,为性病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咨询服务。每年向社会更新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机构信息,向求询者提供方便快速的检测服务,做好检测前后咨询。建立全市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微信公众号,将全市自愿咨询检测门诊信息、预约检测等纳入公众号。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着力开展老年人群、流动人口、青年学生等艾滋病重点人群的检测。

2.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扩大溯源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及溯源调查工作,对感染者进行面对面结果告知,明确责任与权利,督促其及时将感染状况告知其配偶或有性关系者并主动采取预防措施,积极动员感染者配偶或有性关系者进行艾滋病检测。

3.统筹治疗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在市金银潭医院等定点医院推广检测咨询、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和艾滋病远程医疗。进一步加强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能力建设,原则要求各区设置一个区级定点医院,各定点医院须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门诊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市艾滋病诊疗质量管理中心加强质量控制和督导评估。建立由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人员组成市级艾滋病防治专家组,进一步提高检测和治疗服务质量。

(四)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由政法部门牵头,宣传、网信、经信、公安、司法、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参与。

1.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社会管理。政法部门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应对艾滋病相关重大突发事件。公安等部门结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处理涉及艾滋病传播危险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责令相关经营场所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证照,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公安、司法、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抓获的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加强重点管理并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

2.加强传统毒品和合成毒品等物质管控。公安、司法、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维持治疗无缝衔接工作机制。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作为依法处置和管理吸毒人员的重要措施,纳入禁毒工作监测和艾滋病防治工作考评内容。卫生健康、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密切监测药物滥用情况,依法查处危害健康的非法催情剂等,及时将易促进艾滋病传播的滥用物质纳入毒品管控范围,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3.加强不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清理。宣传、网信、经信、公安等部门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属地管理和全流程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将监管措施落实到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发布艾滋病风险提示和健康教育信息。结合“净网”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个人,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五)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妇幼保健院、综合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和民政部门参与。

1.加强早诊早治,落实综合干预措施。加强感染艾滋病育龄妇女健康管理和指导,及时发现孕情并尽早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在全市鼓励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健康检查,推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关口前移。对所有孕妇在首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三项检测。

2.完善工作流程,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建立艾滋病单阳家庭生育咨询门诊,为单阳家庭提供健康生育咨询服务。规范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加强感染艾滋病孕产妇病毒载量检测和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和随访工作。

3.积极推动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在2022年下降到2%以下的消除标准,为申请消除母婴传播认证奠定基础。

(六)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由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健康、宣传、网信、共青团等部门参与。

1.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合作。教育、卫生健康、共青团等部门要坚持立德树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协同推进学生艾滋病防控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落实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会商机制,每年至少通报2次学生艾滋病疫情。将学校落实预防艾滋病教育情况纳入教育和卫生工作检查内容。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要落实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2.整合教学资源,加强性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要整合预防艾滋病、禁毒、性与生殖健康等综合知识教育资源,开展性道德、性责任、拒绝不安全性行为、拒绝毒品等教育。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利用学校医务室、心理辅导室开展性生理、性心理咨询服务。通过《生命安全》等课程和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确保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预防艾滋病教育时间。

3.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落实预防艾滋病教学任务。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在新生入学体检中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每学年开设不少于1课时的艾滋病防治专题教育讲座。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安排课时、确定学分,利用专业机构开发的艾滋病、性与健康等网络资源,开展大学生艾滋病防治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外国留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4.创新工作模式,开展宣教、检测及干预一体化综合干预模式。学校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学生志愿者等作用,将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志愿活动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和学生实践活动内容,在资金、场所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扩大学校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布局范围,开展大学生预防艾滋病自助检测试点,探索建立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自助检测和预防干预的综合防控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对本辖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督办作用。上述六项工程的牵头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方案,各参与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

(二)加强经费保障。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根据艾滋病防控工作需要,按规定保障相关经费。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和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待遇,并在工资绩效、评先评优等方面适当倾斜。广泛动员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

(三)加强示范引领。以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为抓手,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推广应用艾滋病防控新技术,加强艾滋病防治区域间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建设国家级城市型示范区。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区政府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并将督查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的协调落实,定期通报各区、各单位工作进展,并于2022年底前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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