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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省统计局通告2021(第2号) 主题分类 统计
发文单位 湖北省统计局 湖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26 发布日期 2021-05-28

湖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

发布时间:2021-05-28 09:30 字号:[ ]

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部署,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历时一年多时间,高质量完成了普查准备、入户登记、比对复查和主要数据汇总等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今天,我们举办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情况和主要成果。

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我省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通过此次人口普查,我们全面查清了我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为完善我省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实的统计信息支撑。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七人普工作。应勇书记、王忠林代省长参加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应勇书记还在登记现场发表重要讲话。省政府成立七人普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体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实施、密切协同配合,省、市、县、乡、村五级共组建普查机构29581个,选聘普查人员32万余人。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在全体普查对象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全省所有家庭和人口的入户登记工作。我省有5个县(市、区)接受了国务院人普办事后质量随机抽查,数据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控制标准。

二、普查主要数据

根据国务院人普办的统一部署,我省人口普查公报今天正式发布。普查公报共有6个,分别为全省人口情况、地区人口情况、人口性别构成情况、人口年龄构成情况、人口受教育情况、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等。主要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口总量。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5775255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7237727人相比,增加514830人,增长0.90%,年平均增长率为0.09%。相关数据表明,10年来我省人口总量保持平稳。

(二)户别人口。全省共有家庭户1993.1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5277.38万人;集体户108.83万户,集体户人口为497.8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5人,比2010年减少0.51人。家庭户规模缩小,主要是受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人口地区分布。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有1个,500万人至1000万人之间的有3个,100万人至500万人之间的有11个,少于100万人的有2个。与2010年相比,有5个市州常住人口增加。其中,武汉市常住人口增加254.11万人,位居第一,显示其作为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中游核心城市对全省乃至全国人口有着较强的聚集能力。

(四)性别构成。全省男性人口为2969.47万人,占51.42%;女性人口为2805.78万人,占48.5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83,与2010年基本持平。

(五)年龄构成。全省0-14岁人口为942.05万人,占16.31%;15-59岁人口为3653.71万人,占63.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79.50万人,占20.4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42.43万人,占14.59%)。与2010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4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9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4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0个百分点。我省少儿人口比重回升,劳动力资源依然丰富,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95.25万人,占比15.50%,比2010年提高5.97个百分点。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502人,比2010年增加5968人。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的9.20年上升至10.02年。文盲率由2010年的5.32%下降到2.32%。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10年来我省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七)城乡人口。全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32.04万人,占62.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43.22万人,占37.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87.53万人,乡村人口减少736.05万人,城镇化率提高13.19个百分点。过去10年间,我省工业化进程加快,产业优势更加凸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迅猛发展,功能日趋完善,城市承载能力大幅提升,为人口向城市快速聚集奠定坚实基础。

(八)流动人口。全省人户分离人口为1847.66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571.24万人,流动人口为1276.42万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224.96万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051.46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922.63万人,增长99.74%;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78.84万人,增长196.91%;流动人口增加543.79万人,增长74.22%。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九)民族人口。全省汉族人口为5498.15万人,占95.2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77.11万人,占4.80%。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1.23万人,增长0.3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0.26万人,增长12.26%。民族人口稳步增长,体现了各民族团结发展进步的各项政策在我省得到了充分贯彻落实。

以上是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总的来看,我省七人普主体工作已经完成,普查摸清了全省人口家底,反映了全省人口变化特征,获得了大量极其宝贵的人口统计信息。我们将会同各有关方面充分开发利用好普查资料,确保普查成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现效用最大化,为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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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省统计局通告2021(第2号)
主题分类 统计
发文单位 湖北省统计局 湖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26
发布日期 2021-05-28

湖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

发布时间:2021-05-28 09:30

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部署,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历时一年多时间,高质量完成了普查准备、入户登记、比对复查和主要数据汇总等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今天,我们举办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情况和主要成果。

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我省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通过此次人口普查,我们全面查清了我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为完善我省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实的统计信息支撑。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七人普工作。应勇书记、王忠林代省长参加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应勇书记还在登记现场发表重要讲话。省政府成立七人普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体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实施、密切协同配合,省、市、县、乡、村五级共组建普查机构29581个,选聘普查人员32万余人。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在全体普查对象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全省所有家庭和人口的入户登记工作。我省有5个县(市、区)接受了国务院人普办事后质量随机抽查,数据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控制标准。

二、普查主要数据

根据国务院人普办的统一部署,我省人口普查公报今天正式发布。普查公报共有6个,分别为全省人口情况、地区人口情况、人口性别构成情况、人口年龄构成情况、人口受教育情况、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等。主要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口总量。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5775255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7237727人相比,增加514830人,增长0.90%,年平均增长率为0.09%。相关数据表明,10年来我省人口总量保持平稳。

(二)户别人口。全省共有家庭户1993.1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5277.38万人;集体户108.83万户,集体户人口为497.8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5人,比2010年减少0.51人。家庭户规模缩小,主要是受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人口地区分布。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有1个,500万人至1000万人之间的有3个,100万人至500万人之间的有11个,少于100万人的有2个。与2010年相比,有5个市州常住人口增加。其中,武汉市常住人口增加254.11万人,位居第一,显示其作为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中游核心城市对全省乃至全国人口有着较强的聚集能力。

(四)性别构成。全省男性人口为2969.47万人,占51.42%;女性人口为2805.78万人,占48.5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83,与2010年基本持平。

(五)年龄构成。全省0-14岁人口为942.05万人,占16.31%;15-59岁人口为3653.71万人,占63.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79.50万人,占20.4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42.43万人,占14.59%)。与2010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4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9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4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0个百分点。我省少儿人口比重回升,劳动力资源依然丰富,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95.25万人,占比15.50%,比2010年提高5.97个百分点。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502人,比2010年增加5968人。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的9.20年上升至10.02年。文盲率由2010年的5.32%下降到2.32%。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10年来我省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七)城乡人口。全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32.04万人,占62.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43.22万人,占37.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87.53万人,乡村人口减少736.05万人,城镇化率提高13.19个百分点。过去10年间,我省工业化进程加快,产业优势更加凸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迅猛发展,功能日趋完善,城市承载能力大幅提升,为人口向城市快速聚集奠定坚实基础。

(八)流动人口。全省人户分离人口为1847.66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571.24万人,流动人口为1276.42万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224.96万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051.46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922.63万人,增长99.74%;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78.84万人,增长196.91%;流动人口增加543.79万人,增长74.22%。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九)民族人口。全省汉族人口为5498.15万人,占95.2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77.11万人,占4.80%。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1.23万人,增长0.3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0.26万人,增长12.26%。民族人口稳步增长,体现了各民族团结发展进步的各项政策在我省得到了充分贯彻落实。

以上是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总的来看,我省七人普主体工作已经完成,普查摸清了全省人口家底,反映了全省人口变化特征,获得了大量极其宝贵的人口统计信息。我们将会同各有关方面充分开发利用好普查资料,确保普查成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现效用最大化,为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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