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吴祁街11号,电话:027-83891855)联系。
一、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局办公室的同志具体负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对所有要发布的信息进行层层审核,确保不出差错。同时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密切配合,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汇总上传。全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面,目前依托“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xh.gov.cn/)更新政府信息。
相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职责。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业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资金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区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参与政府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4、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3)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拟订或组织拟订局机关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务、宣传、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老干、统战、议题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文电、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治、信访、普法、爱国卫生运动、计划生育、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人事管理、部门预算等综合性协调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农业行政复议、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政策调研、普法、执法监督等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馨,电话:027-83891855。
2、发展管理科。负责发展规划、乡村产业发展、市场信息化与交流合作、科教与种业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渔政管理等工作。承担农业绿色发展、园区及综合体建设、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创业创新、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农产品产销对接、农业品牌建设、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菜篮子工程建设、地方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农业生物安全监管、农用地管理、农村能源管理、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种子种苗监管、标准化生产、农业抗灾救灾、农业经济作物生产、农业投入品监管、畜牧兽医行业管理、动植物检疫、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渔业资源开发利用、渔政渔港监管和渔业安全生产等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有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佳,联系电话:027-83898376。
3、综合管理科。负责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机械化管理、农垦管理、农田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和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耕文化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农机安全监理、设施农业发展、农垦经济发展、农垦体制改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农田整治项目管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耕地质量管理等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丁国平,联系电话:027-83891845。
(三)办公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吴祁街11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电话
027-83891855(办公室)、027-83210007(值班电话)。
2019年,重点向全社会公开了部门决算、人事管理、惠农政策、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以及区农业农村日常活动信息。
(一)部门决算。向全社会公开了2018年东西湖区农业委员会部门决算和2018年度东西湖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部门决算。
(二)人事管理。向全社会公开了2019年招聘驻双汇动检室劳务(检疫)人员笔试成绩、面试名单以及拟聘人员公告,通过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出现人员使用上的不正之风。
(三)惠农政策。一是“两减”类信息。公开了东西湖区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2018和2019年度东西湖区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项目统一评审结果等信息。二是农机购置补贴类信息。公开了武汉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的通告、2019年(市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三是公开了乡村休闲游(赏花游)项目建设奖补办法、农业秸秆综合利用、以奖代补农业项目评审以及其他各类惠农资金补贴政策。
(四)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为了让农业执法公开透明,我局向外界公开了2019年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渔政4个、农药4个、肥料1个、宠物2个。
(五)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运用武汉市随机抽查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32次。其中开展兽药监督抽查3次;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抽查3次;动物诊疗监督抽查1次;畜禽饲养环境、种畜禽监督抽查1次;水产苗种监督抽查1次,农药监督抽查3次;肥料监督抽查2次;农机监督抽查3次;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2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5次;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3次;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督抽查2次;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监督检查1次。检查结果均正常。
(六)日常活动信息。主要公开了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的一些重大活动、迎接重要检查、陪同上级领导调研以及各业务科室和二级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已就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政策法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向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进行了公开。2019年更新和发布各类信息93条,其中新闻信息类53条、通知公告类9条、信息公开类3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单位数量 | |
规章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0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0 |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0 |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0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0 |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单位数量 | |
行政许可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8年事项数) | 0 |
本年增/减(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少用负值表示,如:-8) | 0 | |
处理决定数量(指2019年办件量)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8年事项数) | 0 |
本年增/减(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少用负值表示,如:-8) | +18 | |
处理决定数量(指2019年办件量) | 1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单位数量 | |
行政处罚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8年事项数) | 13 |
本年增/减(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少用负值表示,如:-8) | -2 | |
处理决定数量(指2019年办件量) | 11 | |
行政强制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8年事项数) | 0 |
本年增/减(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少用负值表示,如:-8) | 0 | |
处理决定数量(指2019年办件量)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单位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0 |
本年增/减(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收费项目数,减少用负值表示,如:-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本单位数量 | |
政府集中采购 | 采购项目数量(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33 |
采购总金额(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39.02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访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和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和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单位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通畅;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把握不准,对文件的公开属性认定不准确,一些文件公开不及时。
(二)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指南,丰富公开内容,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健全信息公开资料更新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机制;三是更多地开辟信息公开途径,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四是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