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 鄂民政发〔2022〕15号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单位 省文明办 省民政厅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5-09 发布日期 2022-05-10

省文明办 省民政厅关于完善“五社联动”机制 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5-10 09:10 字号:[ ]

各市、州、县(市、区)文明办、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精神,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共享、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着眼满足群众需求、推进共同富裕,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以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以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不断完善“五社联动”机制,深化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壮大志愿服务力量,丰富文明实践活动,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提质增效,更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服务群众,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2年左右时间,全省“五社联动”机制深度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成效进一步凸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资源整合更加到位、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服务群众更加精准,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到2023年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基本实现全覆盖,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阵地进一步拓展。到2025年底,力争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8万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十四五”期间,结合“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重点县建设,全省打造12个“五社联动”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重点县(市、区)。

三、主要任务

(一)不断完善社区平台功能,深化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功能,统筹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福利院、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现有资源,为社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基础平台和支持力量,夯实社区文明实践阵地。鼓励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与社会工作服务站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根据文明实践活动需要和居民群众需求,社区“两委”要注重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充分挖掘各类阵地资源、文化资源、人才资源,打通贯通联通,形成整体合力,积极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协调联动,开展社区治理与服务。

(二)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壮大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依托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基地)和志愿服务联合会,大力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分层分类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基地)吸纳社区志愿服务组织进驻,在活动场地、活动资金、人才培养、项目开发等方面提供支持,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注入新的活力。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发动居民群众注册成为志愿者,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壮大志愿服务力量。鼓励社区“两委”结合下沉党员自身特长和意愿,将党员志愿者编入社区各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定期开展志愿服务业务培训,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

(三)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推动文明实践服务更加精准。全面推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引领作用,形成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的工作格局。发挥社工协调、纽带、增能作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运用社工专业方法,梳理出居民群众“需求清单”和辖区“资源清单”,为志愿服务队伍制定“服务清单”,引导志愿服务队伍有序、有效服务群众需求,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依托社工机构推进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基地)建设,孵化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链接整合社会慈善资源,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成效。

(四)紧紧依托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丰富文明实践活动内容。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促进社会和谐、助力基层治理实践主题,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项目,聚焦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围绕城乡社区“一老一小”、社会救助对象、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体等,精心设计并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持续深化精神文明教育,开展政策宣讲、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向上向善良好氛围。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对特困、留守及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等特殊老年人开展巡访探视、精神慰藉、家政服务、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健康养生、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开展儿童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开展法治宣传、监护指导、家庭教育指导、生命教育、学习辅导、兴趣培养等志愿服务;开展自治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治安巡逻、议事协商、小区治理等志愿服务。

(五)着力链接社会慈善资源,拓宽文明实践支持渠道。鼓励慈善组织结合群众的实际需求,设计公益慈善项目,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社工机构合作,资助志愿服务组织承接项目,丰富活动内容,扩大慈善效应。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社区公益基金,支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链接社会慈善资源,举办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打造社区志愿服务品牌。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五社联动”,健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加强统筹指导,运用“五社联动”机制,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效能。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全面推进“五社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慈善资源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推动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培育壮大“五社”要素,夯实联动基础,积极探索推进社区志愿者卷联型“五社联动”实践模式,实现运用“五社联动”机制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新格局。

(二)加强支持保障。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要结合文明实践工作需求和自身实际,整合、链接多方资源,资助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承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鼓励慈善组织支持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慈善服务活动。

(三)加强宣传总结。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五社联动”对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意义和作用,大力宣传“五社联动”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主题活动、优秀项目和典型案例。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民政厅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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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鄂民政发〔2022〕15号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单位 省文明办 省民政厅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5-09
发布日期 2022-05-10

省文明办 省民政厅关于完善“五社联动”机制 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5-10 09:10

各市、州、县(市、区)文明办、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精神,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共享、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着眼满足群众需求、推进共同富裕,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以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以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不断完善“五社联动”机制,深化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壮大志愿服务力量,丰富文明实践活动,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提质增效,更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服务群众,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2年左右时间,全省“五社联动”机制深度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成效进一步凸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资源整合更加到位、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服务群众更加精准,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到2023年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基本实现全覆盖,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阵地进一步拓展。到2025年底,力争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8万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十四五”期间,结合“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重点县建设,全省打造12个“五社联动”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重点县(市、区)。

三、主要任务

(一)不断完善社区平台功能,深化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功能,统筹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福利院、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现有资源,为社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基础平台和支持力量,夯实社区文明实践阵地。鼓励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与社会工作服务站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根据文明实践活动需要和居民群众需求,社区“两委”要注重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充分挖掘各类阵地资源、文化资源、人才资源,打通贯通联通,形成整体合力,积极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协调联动,开展社区治理与服务。

(二)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壮大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依托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基地)和志愿服务联合会,大力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分层分类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基地)吸纳社区志愿服务组织进驻,在活动场地、活动资金、人才培养、项目开发等方面提供支持,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注入新的活力。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发动居民群众注册成为志愿者,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壮大志愿服务力量。鼓励社区“两委”结合下沉党员自身特长和意愿,将党员志愿者编入社区各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定期开展志愿服务业务培训,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

(三)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推动文明实践服务更加精准。全面推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引领作用,形成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的工作格局。发挥社工协调、纽带、增能作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运用社工专业方法,梳理出居民群众“需求清单”和辖区“资源清单”,为志愿服务队伍制定“服务清单”,引导志愿服务队伍有序、有效服务群众需求,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依托社工机构推进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基地)建设,孵化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链接整合社会慈善资源,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成效。

(四)紧紧依托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丰富文明实践活动内容。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促进社会和谐、助力基层治理实践主题,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项目,聚焦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围绕城乡社区“一老一小”、社会救助对象、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体等,精心设计并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持续深化精神文明教育,开展政策宣讲、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向上向善良好氛围。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对特困、留守及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等特殊老年人开展巡访探视、精神慰藉、家政服务、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健康养生、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开展儿童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开展法治宣传、监护指导、家庭教育指导、生命教育、学习辅导、兴趣培养等志愿服务;开展自治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治安巡逻、议事协商、小区治理等志愿服务。

(五)着力链接社会慈善资源,拓宽文明实践支持渠道。鼓励慈善组织结合群众的实际需求,设计公益慈善项目,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社工机构合作,资助志愿服务组织承接项目,丰富活动内容,扩大慈善效应。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社区公益基金,支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链接社会慈善资源,举办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打造社区志愿服务品牌。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五社联动”,健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加强统筹指导,运用“五社联动”机制,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效能。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全面推进“五社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慈善资源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推动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培育壮大“五社”要素,夯实联动基础,积极探索推进社区志愿者卷联型“五社联动”实践模式,实现运用“五社联动”机制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新格局。

(二)加强支持保障。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要结合文明实践工作需求和自身实际,整合、链接多方资源,资助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承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鼓励慈善组织支持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慈善服务活动。

(三)加强宣传总结。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五社联动”对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意义和作用,大力宣传“五社联动”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主题活动、优秀项目和典型案例。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民政厅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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