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名称: 区民政局
机构职能:

(一)负责起草民政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区级登记和无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四)落实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执行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区级和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负责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八)负责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监督殡葬单位落实相关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负责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一)负责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组织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 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东西湖区行政区划图。

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构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东吴大道1045号

电话: 027-83250585;027-83898487

传真:

邮编:

电子邮件:

工作时间: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