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10:00 来源:东西湖区财政局   作者:   字号:[ ]

一、考核单位名称:东西湖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第六至十三条规定的考核事项对照检查考核;
(二)核查2021年下半年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情况、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等;
(三)核查上年度业绩考核存在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区政府采购中心能严格按照规定接受委托,按批准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执行采购任务,在各采购环节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建设与实施工作。2021年下半年,中心共完成了33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公开招标30项,竞争性磋商2项,单一来源1项。采购预算金额6707.7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5895.90万元,节支金额811.80万元,节支率12.10%。电子商城交易金额17507.99万元。共受理政府采购质疑22项,均按期回复。
(二)存在的问题:1.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档案资料内容不全;2.个别项目设定的商务条件与合同履行无关;3. 电子交易系统还不够完善。

六、考核结果

总体来看,中心在2021年下半年政府采购工作中能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业务学习。经检查考核,对中心总体评价为合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考核建议:
1、加强档案管理,确保采购全流程资料清晰完整;
2、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政府采购各相关当事人的政策业务水平;
3、完善电子交易系统,提升系统的智能化便利化程度。
中心应认真对待监督考核指出的问题事项,按照反馈意见和建议,认真检查工作流程;对存在问题事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总体情况11月底前书面报告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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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10:00

来源:东西湖区财政局   作者:  

一、考核单位名称:东西湖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第六至十三条规定的考核事项对照检查考核;
(二)核查2021年下半年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情况、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等;
(三)核查上年度业绩考核存在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区政府采购中心能严格按照规定接受委托,按批准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执行采购任务,在各采购环节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建设与实施工作。2021年下半年,中心共完成了33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公开招标30项,竞争性磋商2项,单一来源1项。采购预算金额6707.7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5895.90万元,节支金额811.80万元,节支率12.10%。电子商城交易金额17507.99万元。共受理政府采购质疑22项,均按期回复。
(二)存在的问题:1.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档案资料内容不全;2.个别项目设定的商务条件与合同履行无关;3. 电子交易系统还不够完善。

六、考核结果

总体来看,中心在2021年下半年政府采购工作中能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业务学习。经检查考核,对中心总体评价为合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考核建议:
1、加强档案管理,确保采购全流程资料清晰完整;
2、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政府采购各相关当事人的政策业务水平;
3、完善电子交易系统,提升系统的智能化便利化程度。
中心应认真对待监督考核指出的问题事项,按照反馈意见和建议,认真检查工作流程;对存在问题事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总体情况11月底前书面报告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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