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28 14:55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根据1994年6月武汉市政府与香港新世界集团签订的共同开发建设常青花园的协议,在金银潭大道以北、姑李路以西、奥园路以东常青第一中学背后规划了38亩医疗卫生用地(现土地权属由恒大集团和汉正街控股集团公司共同持有),作为常青花园公共卫生设施配套。《武汉市空间设施布局发展规划(2011-2020)》中也明确在此地块规划了4.37公顷的综合医院建设用地。此外,武汉市城乡建设公司与香港新世界集团签订的《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也规定:常青花园社区内应配“无偿公建物”28万平方米。

2017年,我区将常青花园综合医疗项目纳入了区领导“一挂两包”工作任务,区有关领导多次走访恒大集团和汉正街控股集团公司,督促其于2017年8月移交了无偿公建物14.56万平方米。同时,区政府提出两个建设方案:1. 由恒大集团和汉正街控股集团公司将剩余的“无偿公建物”尽快配置到位,并按照三级综合医院的标准进行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我区,区政府将委托国内知名的大型三级综合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或武汉市普爱医院等)进行运营和管理。 2. 要求恒大集团和汉正街控股集团公司将预留的38亩土地无偿退还给我区,由区政府按照三级综合医院的标准建设,医院建成后,交由国内知名的大型三级综合医院运营和管理。

2018年以来,我区就常青花园地区医疗规划项目落实事宜多次与恒大集团协调。目前,恒大集团已初步同意退还留置的38亩土地使用权,并承担3万平方米的建筑成本,相关事宜正在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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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4年6月武汉市政府与香港新世界集团签订的共同开发建设常青花园的协议,在金银潭大道以北、姑李路以西、奥园路以东常青第一中学背后规划了38亩医疗卫生用地(现土地权属由恒大集团和汉正街控股集团公司共同持有),作为常青花园公共卫生设施配套。《武汉市空间设施布局发展规划(2011-2020)》中也明确在此地块规划了4.37公顷的综合医院建设用地。此外,武汉市城乡建设公司与香港新世界集团签订的《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也规定:常青花园社区内应配“无偿公建物”28万平方米。

2017年,我区将常青花园综合医疗项目纳入了区领导“一挂两包”工作任务,区有关领导多次走访恒大集团和汉正街控股集团公司,督促其于2017年8月移交了无偿公建物14.56万平方米。同时,区政府提出两个建设方案:1. 由恒大集团和汉正街控股集团公司将剩余的“无偿公建物”尽快配置到位,并按照三级综合医院的标准进行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我区,区政府将委托国内知名的大型三级综合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或武汉市普爱医院等)进行运营和管理。 2. 要求恒大集团和汉正街控股集团公司将预留的38亩土地无偿退还给我区,由区政府按照三级综合医院的标准建设,医院建成后,交由国内知名的大型三级综合医院运营和管理。

2018年以来,我区就常青花园地区医疗规划项目落实事宜多次与恒大集团协调。目前,恒大集团已初步同意退还留置的38亩土地使用权,并承担3万平方米的建筑成本,相关事宜正在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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