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工业优化提升示范片一期基础设施落后的认定结果》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3年3月8日起至2023年3月23日止。
被征收人及其他公众如对《工业优化提升示范片一期基础设施落后的认定结果》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并签章确定,提交至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长青街道办事处,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可认定意见。
联系人:高毅 电话:027-83892432
附件:工业优化提升示范片一期基础设施落后的认定结果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