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关于吴家山街七雄路西片基础设施落后的认定结果》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1年5月25日起至2021年6月9日止。
被征收人及其他公众如对《关于吴家山街七雄路西片基础设施落后的认定结果》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并签章确定,提交至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吴家山街道办事处,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可认定意见。
联系人:杨海玲 电话:13886112233
附件:关于吴家山街七雄路西片基础设施落后的认定结果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