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落实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和权益保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调随迁家属移交安置工作。
3.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烈军属优待抚恤工作。
4.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同时做好退役军人的帮扶解困,心理咨询、创业就业、教育培训等工作。
5.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落实优抚政策及退役军人等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承办烈士报批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负责落实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全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武汉市东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事业单位。二级单位分别为:
1.武汉市东西湖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
2.武汉市东西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027-83263329
传真:
邮编:
电子邮件:
负责人姓名:陈雪山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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