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津滨海新区中塘镇某仓库“10·2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事发及救援情况

武汉消防宣教专栏——典型火灾案例剖析
发布时间:2023-02-24 14:38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2018年10月28日17时25分左右,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开发区某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3487.53平方米,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约8944.95万元人民币。经调查认定,该仓库“10·28”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2018年10月28日17时29分,位于仓库门卫室内的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柜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显示5库1区编号为015003的感烟探测器报警。当值保安于某和杜某听到报警后未做任何处置,调度室的工作人员张某听到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柜持续报警,便跑到门卫室让于某有去报警区域查看。

17时49分,于某进入仓库查看后,电话通知杜某5号仓库起火,张某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17 时53分,张某等人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进行扑救,但火势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天津消防总队作战指挥中心于17时50分接警后,先后调派总队和10个支队全勤指挥部、26个消防中队、战勤保障大队以及2个企业专职消防支队、1个企业专职消防中队,62辆消防车、6辆战勤保障车辆,383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参与灭火战斗。火灾于29日3时17分被扑灭。

事故造成该仓库3号、4号、5号仓库3幢建筑物及库内存放的添加剂、润滑油、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橡胶原料、加油站设备等物品被烧毁(损)。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6721-1986)、《火灾损失统计方法》(GA185-2014)等标准和规定统计,直接经济损失约8944.95万元人民币。(未完待续)

(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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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  

2018年10月28日17时25分左右,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开发区某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3487.53平方米,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约8944.95万元人民币。经调查认定,该仓库“10·28”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2018年10月28日17时29分,位于仓库门卫室内的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柜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显示5库1区编号为015003的感烟探测器报警。当值保安于某和杜某听到报警后未做任何处置,调度室的工作人员张某听到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柜持续报警,便跑到门卫室让于某有去报警区域查看。

17时49分,于某进入仓库查看后,电话通知杜某5号仓库起火,张某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17 时53分,张某等人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进行扑救,但火势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天津消防总队作战指挥中心于17时50分接警后,先后调派总队和10个支队全勤指挥部、26个消防中队、战勤保障大队以及2个企业专职消防支队、1个企业专职消防中队,62辆消防车、6辆战勤保障车辆,383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参与灭火战斗。火灾于29日3时17分被扑灭。

事故造成该仓库3号、4号、5号仓库3幢建筑物及库内存放的添加剂、润滑油、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橡胶原料、加油站设备等物品被烧毁(损)。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6721-1986)、《火灾损失统计方法》(GA185-2014)等标准和规定统计,直接经济损失约8944.95万元人民币。(未完待续)

(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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