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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就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12 10:58 来源:区人社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对象、条件及标准有哪些?

答:(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人。初创组织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申报补贴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三)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区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各类人员外出返乡后在我区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返乡创业者本人)及以上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在登记注册5年内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

2.就业困难人员包含哪些群体?

答: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5)农村零转移就业困家庭成员;(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7)残疾人;(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3.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答:(1)符合规定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我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的 60%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 3 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不含提前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此外,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累计不超过 2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

(2)企业(单位)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 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享受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 3 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不含提前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此外,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最长累计不超过 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税务登记在我区的企业向区就业促进中心申请。

三、创业担保贷款

4. 个人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答:(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含外地来我区创业人员),在我区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就业困难人员;

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④刑满释放人员;

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

⑥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⑦返乡创业农民工;

⑧网络商户;

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⑩自主创业农民。

上述对象中,已在非本人创办的企业(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能申请。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每人2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1倍(上限为300万元)。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 3次。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二)贴息标准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5.小微企业怎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

答: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下列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申请不超过两年期限、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④刑满释放人员;

⑤高校毕业生(不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

⑥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小微企业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查阅相关资料认定,或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xwqy.gsxt.gov.cn/home)“小微企业名录(湖北)”进行认定。

四、就业技能培训

6.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如何享受培训补贴?

答: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按实际年龄掌握)、贫困家庭( 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年龄不设上

限)、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在我市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培训的专业、培训时间及取得的相关证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可享受400元--4000元/人的技能培训补贴。

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与培训定点机构签订《培训补贴代为申领协议书》后,可免交培训补贴标准内的费用参加培训,技能培训补贴由培训定点机构代为申领。

7.怎样申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答:(一)培养对象。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培训)

(二)培养目标。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

(三)培养时间。中级工培养期限为1年,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养期限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四)培养内容。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加大企业生产岗位技能、数字技能、绿色技能、安全生产技能和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常识、创业创新、健康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力度。

(五)补贴标准。完成学徒制培训计划并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完成学徒计划并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按每人每年8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完成学徒制培训计划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不能与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8.怎样申领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答:(一)培训对象。企业技能类岗位职工(“技能类岗位”定义参照武人社发{2020}13号文件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培训)

(二)培训方式。企业可采取集中教学、线上线下结合、师带徒等方式,提升职工专项岗位技能。

(三)培训课时。培训时长不少于20课时,每个学时45分钟。

(四)培训师资。相关职业(工种)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由企业出具授课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水平能力证明。

(五)培训内容。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主营业务范畴的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等方面的培训以及转岗转业培训。

(六)补贴标准。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9.怎样申领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答:(一)培训对象。新录用技能类岗位职工,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约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培训)

(二)培训方式。企业可多种形式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自主开展培训。

(三)培训课时。培训时长不少于6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

(四)培训内容。岗前技能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应当包括消防、安全、保密、卫生防护等)的培训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30%,不高于50%。(疫情期间理论知识可组织线上培训)

(五)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结算补贴时新录用人员须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并仍在本企业就业。

五、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0.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1.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2.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如何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答:吸纳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处于就业状态)的在我区企业,可按2000元/人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

六、新业态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13.新业态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申请补贴的企业须为在我市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以下两类企业之一:

(一)各类外卖、送餐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

(二)受总部在外地的各类外卖、送餐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委托,负责管理在我市从事外卖、送餐或快递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

申请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年龄须满足男满16周岁未满 60 周岁、女满 16 周岁未满55周岁。

灵活就业人员若在灵活就业期间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不予补贴。

14.新业态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自2022 年1月1日起,企业为依托其灵活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依托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 120 元的标准给予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投保额高于 120 元的按 120 元补贴,低于 120元的据实补贴。

企业或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的商业综合保险中包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按规定对意外伤害保险部分给予补贴。同一保险人在多个企业灵活就业,购买多份意外伤害保险的,一个自然年内累计享受满 120 元补贴后不再重复给予补贴。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与职业伤害保障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有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2022 年武汉市新业态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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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就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12 10:58

来源:区人社局   作者: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对象、条件及标准有哪些?

答:(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人。初创组织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申报补贴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三)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区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各类人员外出返乡后在我区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返乡创业者本人)及以上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在登记注册5年内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

2.就业困难人员包含哪些群体?

答: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5)农村零转移就业困家庭成员;(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7)残疾人;(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3.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答:(1)符合规定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我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的 60%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 3 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不含提前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此外,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累计不超过 2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

(2)企业(单位)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 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享受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 3 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不含提前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此外,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最长累计不超过 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税务登记在我区的企业向区就业促进中心申请。

三、创业担保贷款

4. 个人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答:(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含外地来我区创业人员),在我区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就业困难人员;

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④刑满释放人员;

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

⑥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⑦返乡创业农民工;

⑧网络商户;

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⑩自主创业农民。

上述对象中,已在非本人创办的企业(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能申请。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每人2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1倍(上限为300万元)。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 3次。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二)贴息标准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5.小微企业怎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

答: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下列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申请不超过两年期限、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④刑满释放人员;

⑤高校毕业生(不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

⑥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小微企业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查阅相关资料认定,或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xwqy.gsxt.gov.cn/home)“小微企业名录(湖北)”进行认定。

四、就业技能培训

6.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如何享受培训补贴?

答: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按实际年龄掌握)、贫困家庭( 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年龄不设上

限)、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在我市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培训的专业、培训时间及取得的相关证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可享受400元--4000元/人的技能培训补贴。

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与培训定点机构签订《培训补贴代为申领协议书》后,可免交培训补贴标准内的费用参加培训,技能培训补贴由培训定点机构代为申领。

7.怎样申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答:(一)培养对象。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培训)

(二)培养目标。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

(三)培养时间。中级工培养期限为1年,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养期限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四)培养内容。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加大企业生产岗位技能、数字技能、绿色技能、安全生产技能和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常识、创业创新、健康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力度。

(五)补贴标准。完成学徒制培训计划并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完成学徒计划并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按每人每年8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完成学徒制培训计划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不能与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8.怎样申领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答:(一)培训对象。企业技能类岗位职工(“技能类岗位”定义参照武人社发{2020}13号文件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培训)

(二)培训方式。企业可采取集中教学、线上线下结合、师带徒等方式,提升职工专项岗位技能。

(三)培训课时。培训时长不少于20课时,每个学时45分钟。

(四)培训师资。相关职业(工种)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由企业出具授课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水平能力证明。

(五)培训内容。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主营业务范畴的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等方面的培训以及转岗转业培训。

(六)补贴标准。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9.怎样申领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答:(一)培训对象。新录用技能类岗位职工,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约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培训)

(二)培训方式。企业可多种形式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自主开展培训。

(三)培训课时。培训时长不少于6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

(四)培训内容。岗前技能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应当包括消防、安全、保密、卫生防护等)的培训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30%,不高于50%。(疫情期间理论知识可组织线上培训)

(五)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结算补贴时新录用人员须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并仍在本企业就业。

五、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0.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1.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2.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如何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答:吸纳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处于就业状态)的在我区企业,可按2000元/人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

六、新业态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13.新业态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申请补贴的企业须为在我市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以下两类企业之一:

(一)各类外卖、送餐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

(二)受总部在外地的各类外卖、送餐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委托,负责管理在我市从事外卖、送餐或快递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

申请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年龄须满足男满16周岁未满 60 周岁、女满 16 周岁未满55周岁。

灵活就业人员若在灵活就业期间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不予补贴。

14.新业态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自2022 年1月1日起,企业为依托其灵活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依托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 120 元的标准给予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投保额高于 120 元的按 120 元补贴,低于 120元的据实补贴。

企业或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的商业综合保险中包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按规定对意外伤害保险部分给予补贴。同一保险人在多个企业灵活就业,购买多份意外伤害保险的,一个自然年内累计享受满 120 元补贴后不再重复给予补贴。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与职业伤害保障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有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2022 年武汉市新业态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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