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防范非法集资之七: 假借“电子商务”名义非法集资

发布时间:2022-11-15 08:43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案情简介:2015年至2018年,移联网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在徐某某的控制下,依托其链接厂家、县级代理商及加盟商之间的电商平台,先后推出掌上便利店、进销存、创业商城3个App。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向社会公开宣传,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发展代理商、加盟店、会员等形式,吸引不特定投资群众注册成为会员,以每日签到可获高额返利的奖励政策诱使会员预存资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截至2018年5月,该公司非法集资金额共计23亿余元。另外,2018年3月至4月,移联网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在徐某某控制下,以刷流水返利的方式非法集资,集资金额共计35亿余元。法院认定被告单位移联网信集团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被告人徐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2021年12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风险警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打着“电子商务”旗号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例。该公司先后推出“掌上便利店”“进销存”“创业商城”3个手机应用软件,以发展农村电商为名,向社会公众虚假宣称开发出了一套适合各市县区域店铺经营使用、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服务的“虚拟 实体”“线上 线下”的农村电商发展模式,承诺给予投资人高额回报,以代理、加盟、会员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武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提醒广大市民,电子商务是不法分子惯用的非法集资“马甲”,这个“马甲”往往与代理、加盟、消费返利、购买返利等手段捆绑在一起,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任何投资都有风险,收益越高风险越大。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宣传,年收益率超过6%就要引起高度警惕,超过8%就很危险,超过10%就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扫码查看手机版

[打印] [收藏]

关联 文章

关联附件

以案说法防范非法集资之七: 假借“电子商务”名义非法集资

发布时间:2022-11-15 08:43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案情简介:2015年至2018年,移联网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在徐某某的控制下,依托其链接厂家、县级代理商及加盟商之间的电商平台,先后推出掌上便利店、进销存、创业商城3个App。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向社会公开宣传,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发展代理商、加盟店、会员等形式,吸引不特定投资群众注册成为会员,以每日签到可获高额返利的奖励政策诱使会员预存资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截至2018年5月,该公司非法集资金额共计23亿余元。另外,2018年3月至4月,移联网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在徐某某控制下,以刷流水返利的方式非法集资,集资金额共计35亿余元。法院认定被告单位移联网信集团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被告人徐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2021年12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风险警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打着“电子商务”旗号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例。该公司先后推出“掌上便利店”“进销存”“创业商城”3个手机应用软件,以发展农村电商为名,向社会公众虚假宣称开发出了一套适合各市县区域店铺经营使用、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服务的“虚拟 实体”“线上 线下”的农村电商发展模式,承诺给予投资人高额回报,以代理、加盟、会员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武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提醒广大市民,电子商务是不法分子惯用的非法集资“马甲”,这个“马甲”往往与代理、加盟、消费返利、购买返利等手段捆绑在一起,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任何投资都有风险,收益越高风险越大。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宣传,年收益率超过6%就要引起高度警惕,超过8%就很危险,超过10%就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关联 文章

关联附件

返回